西安旅行工作中等专业学校举行学生安全法制教育陈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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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安全法制认识,坚决抵抗学校欺负——我校举行学生安全法制教育陈述大会

 为营建杰出的法制学校气氛,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建造,建立学生杰出的法制观念、培育学生杰出的法制认识,防备学校欺负事情,构建调和安全学校。9月23日下午我校在学校操场举行了全校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陈述会。

学生处刘晅主任掌管并做了简略介绍后陈述正式开端。

西安旅行工作中等专业学校举行学生安全法制教育陈述大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梁远律师陈述了学校欺负常见的11种表现形式。给学生们遍及了法令常识。刑事责任年纪,是指到达必定年纪且精力正常的人,施行的违法行为,应当对该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则:已满16周岁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重伤或许逝世、强奸、掠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破、投毒罪的,也应该负刑事责任。然后梁律师经过典型的身边事例带领同学们一同分析解说,最终从4个方面教我们怎么防备学校欺负和学校暴力。

梁律师结合我校学生年纪特色从法令专业的视点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此次活动展开正值重生入学军训期间,同学们听得十分仔细。

西安旅行工作中等专业学校举行学生安全法制教育陈述大会

最终安保处潘晓冬主任做了总结性讲话并苦口婆心的劝诫我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家庭的期望和祖国的未来!期望同学们要以此次法制教育课为关键,学习有关法令知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才能,不断增强品德法制观念,引发每位同学知法、遵法、用法的认识,做一个遵法的学生,安全健康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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