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方法》正式发布 扶持规范最高达1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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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方法》正式发布  扶持规范最高达15元/立方米

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近来,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扶持规范最高达到了15元/立方米。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用水单位展开节水减排作业的积极性,加速推动节水社会化进程。

《方法》依据近年国家要点推动的作业任务及节水常见的运用场景,以不同的规范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建成投产的节水技术改造、雨水等非常规水源运用、污水资源化运用这三类节水减排项目进行扶持。

其间,关于年节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依照9元/立方米的规范给予扶持;对年运用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常规水源运用项目,依照15元/立方米的规范给予扶持。

关于年运用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污水资源化运用项目,按如下三个规范给予扶持:用于工业直流冷却运用的,依照1.5元/立方米的规范给予扶持;用于其他工业生产用水或城乡公共设施用水的项目,依照3元/立方米的规范给予扶持;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的,依照0.1元/立方米的规范给予扶持。

《方法》清晰,优先扶持国家和本市要点支撑的节水减排项目,鼓舞选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展开节水减排项目;同一项目只能挑选《方法》扶持规模中的一项给予扶持。已从其他途径取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年节水量应依照国家规范《项目节水量核算导则》(GB/T 34148-2017)核算;对契合条件的节水项目的扶持金额,不超越项目出资金额(与节水相关的出资)的50%。

一起,请求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单位)及项目需契合多个条件:如申报企业(单位)具有完善的用水计量、计算和管理体系,用水水平优于本市同类用水定额规范,演示和推行效果显着,且未对大众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申报企业(单位)须恪守国家、职业、当地相关节水方针和规范,近三年内未产生严重安全、环境事端或其他社会影响不良的事情,无违法行为记载;申报企业(单位),原则上为用水企业(单位),若用水企业(单位)不是项目出资方,需用水企业(单位)与出资方联合申报,但申报主体仍为用水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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