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拟建立名单制管理,中小助贷机构有点“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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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草拟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新规”),已向部分金融机构征求意见。

据悉,“新规”要求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制定契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规划,每年至少评估一次互联网助贷业务开展情况,覆盖风险状况、经营效益、合规管理等方面;另一方面,应设定互联网助贷业务的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包括业务总量限额、不良贷款率、处置前不良贷款形成率、单一助贷机构集中度等,有效控制互联网助贷业务风险。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完成金融机构的意见征求后,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继续讨论优化相关条款举措。在他看来,尽管“新规”拟定2025年1月初实施,但相关条款举措的执行落实,需要多部门配合,各方仍需对条款措施进行深入沟通磋商。

记者了解到,在贷款申请环节,“新规”要求商业银行与助贷机构应以不少于10秒钟的强制阅读、全屏幕显示等方式充分披露各项贷款息费的收取主体、收取标准、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等信息,并突出显示“过度借贷有违约风险,请合理评估偿还能力,理性借贷”等内容,这都需要相关APP与网站管理部门设定相应的监管举措,确保助贷机构与商业银行严格落实相关举措。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新规”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相关监管部门一直致力于促进助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社会民生,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银行应当独立自主形成贷款审批意见,助贷机构不得提出审批通过率等要求

所谓互联网助贷业务,主要是指第三方机构运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将借款人引导或推荐至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业务。目前,互联网助贷业务的贷款资金主要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发展,行业涌现不少头部企业,且其中多家助贷平台的贷款余额规模已突破千亿大关。截至今年6月底,助贷行业头部平台奇富科技(HK03660,股价107.300港元,市值349.36亿港元)、乐信、信也科技、小赢科技、维信金科(HK02003,股价2.090港元,市值10.23亿港元)与宜人智科的在贷余额规模分别达到1578亿元、1150亿元、656亿元、418亿元、266亿元与218亿元。

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拟建立名单制管理,中小助贷机构有点“慌”

一位助贷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了解到上述要求后,他们已与多家合作银行保持紧密沟通,针对银行助贷合作业务的新准入门槛,持续优化导流、辅助风控支持、收费等业务管理机制,确保业务更加合规稳健,从而令自己持续留在“名单内”。

在他看来,相关政策落实后,已上市、导流能力较强且导流规模较高、业务模式相对稳健合规、资本实力相对更高的助贷机构有望被纳入合作名单内;相比而言,一些中小助贷机构因自身业务量较低、业务风控合规能力较弱而“出清”。

“目前,银行也在对助贷合作伙伴加强监管,一些客群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合规能力不够强,业务体量较小的中小助贷平台将难以进入银行的助贷合作名单范畴。”这位助贷机构人士认为。

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拟建立名单制管理,中小助贷机构有点“慌”

记者注意到,同样感到“慌”的,还有部分融资担保机构。尤其是有些助贷机构设立了关联的担保机构,以往两者一起与银行“开展”助贷合作,提供“助贷-担保”的闭环。但如今,“新规”要求,担保增信机构,按照合作机构的服务能力,分类分级设置集中度管控指标,避免对单一合作机构过于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银行开始重视避免对单一合作机构过于依赖而产生的风险,要求助贷机构寻找第三方担保机构构建“助贷-担保”生态,再与银行开展助贷合作。上述助贷机构人士指出,“这是一个重新磨合的过程,助贷机构在费率方面需进行让步,且在助贷风控策略与具体实施等方面需要加强沟通并形成共识。”

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拟建立名单制管理,中小助贷机构有点“慌”

更令助贷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伤脑筋的,还有收费标准从严监管。记者获悉,“新规”要求银行通过优化助贷服务付费方式、降低助贷服务付费标准等方式,合理控制互联网助贷业务成本,有效降低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其中,银行按照每笔贷款实收利息的一定比例支付助贷服务费用的,应当在每笔贷款结清后向助贷机构支付,且将付费比例控制在30%以内;在助贷环节,担保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增信费率不应高于贷款利率,且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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