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三级综合医院均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进中西医融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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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携手另外两部门共同发布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与2011年的初版相比,新指南明确提出,所有三级综合医院都应配备中医临床科室,并视其为医院的核心临床部门之一。指南鼓励实力允许的三级医院建立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小组,同时开设至少三种中医专业,涵盖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皮肤科等多个领域。

国家卫健委:三级综合医院均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进中西医融合服务

对于三级综合医院的中医病床配置,指南规定应依据临床专科的发展现状来设定,病床数量原则上不应少于医院总开放床位数的5%。而对于规模较大的医院,则鼓励设立独立的中医病区。

此外,指南也提倡二级综合医院配置中医临床科室,并建议在条件成熟的二级医院开设至少两个中医专业。二级或三级医院被鼓励在门诊区域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以及在住院部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以便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中医非药物治疗服务。

为了促进中西医融合,指南要求设有中医科室的医院应努力将中医药服务融入其他临床科室的工作中。医院可以探索中医药嵌入式服务模式,让中医师参与多学科诊疗团队,共同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

在中药制剂方面,指南强调医疗机构应关注研发具有显著疗效的经验方和特色药物。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主研发生产;如不具备生产能力,可与有资质的医院或制药企业合作,共同开发院内中药制剂。

最后,指南还强调了提升医护人员中医药知识技能的重要性,鼓励医疗机构组织临床医师参加中医药专业培训,促使非中医背景的医师也能掌握基本的中医诊疗技术,推动“西医懂中医”的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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