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300万元!福建标准中秋国庆网络交易价格行为

09-13 927阅读 0评论

中秋、国庆将至,3日,福建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向全省网络交易渠道运营者发布建议,标准中秋国庆网络交易价格行为,运营者违背明码标价规则,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建议提出,严遵法律法规。自觉标准价格行为,实在遵法合规运营,加强对网络交易渠道内运营者的办理,不得使用价格手法侵略顾客和其他运营者的合法权益、打乱商场价格次序。

遵循标价规则。严厉履行实在精确、货签对位、标识夺目等明码标价规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网络出售月饼、螃蟹等节日特征产品应做到“一货一签”“一品一码”。

信守许诺约好。秉持契约精力,对网络交易渠道上已网签的订单、收效的合同,不随意违约、毁约、下降许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单方面进步订单价格,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应按照订单、合同约好,足额赔付相关费用。

遵循理性定价。网络交易渠道运营者要强化价格自律,理性用好自主定价权,遵循商场规律,依法合理拟定价格,防止呈现“天价”现象。旅行网络交易渠道运营者应严厉标准渠道内运营者价格行为,促进合理定价、标准标价。

省商场监督办理局特别提示,运营者违背明码标价规则,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诈骗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履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网络交易渠道要仔细对照提示劝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妥善处理各类胶葛。对经提示劝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办并揭露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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