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厅调整洪水防护应急呼应等级

09-12 941阅读 0评论

  鉴于当时洪水防护局势,依据广西水利厅洪水防护作业预案,决议自9月12日11时起,广西水利厅调整洪水防护应急呼应等级。

  一是针对南宁、崇左、贵港等3市保持三级应急呼应,针对梧州市保持四级应急呼应。

  二是停止针对其他10个市的洪水防护四级应急呼应。

  请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要求,实行作业责任,执行好水工程防汛安全、江河洪水和山洪灾祸防护各项作业,保证防洪安全。

  (总台记者 廖汨) 【修改: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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