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农牧公司因超支排污被罚12.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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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清9月4日讯 近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福清市钦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以12.5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有用操控水污染物的排放,导致排放的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排放规范。

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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