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栽培罂粟被公诉 631株背面的故事

09-09 184阅读 0评论

近来,我国查看网发布的一份文件提醒了一同案子:黑龙江林口县的一名60多岁女人农人,因培养了631株罂粟,正面临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罪的公诉。

据文件泄漏,这位名叫吴某某的被告出生于1958年,没有受过教育,是林口县的一名普通农人。2023年3月左右,她在村边的路上偶尔拾得两个罂粟果,随后保留了里边的种子。同年5月,她在自家宅院的北侧播下了这些种子。直至7月4日,当地公安局在一次举动中发现了她的这一行为,经供认,她所栽培的是631株疑似罂粟的毒品原植物。

之后的法令程序敏捷打开。吴某某于2023年7月21日初次被林口县公安局采纳取保候审办法,接着在8月29日,林口县查看院也对她实行了取保候审。此案由林口县公安局侦办结束后,作为“吴某某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案”,于同日移交给了林口县查看院。

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的检测确认了吴某某栽培的为罂粟科植物。面临法令的追查,吴某某于7月21日自行前往公安局自首,率直了自己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林口县查看院在审查案子后指出,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关于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的相关条款,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鉴于吴某某供认罪过并表明悔改,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能够考虑从轻处理。一起,鉴于她是自动投案并照实交代罪过,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这也将成为量刑时的考虑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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