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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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网约房治安处理的布告

  为加强和标准网约房治安处理,保护社会治安次序,保证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网约房运营健康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分法》《旅馆业治安处理办法》《租借房子治安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特布告如下:

  一、网约房是指单位或个人经过互联网服务渠道向社会发布房源、承受预定、电子付出等环节完结买卖,以“小时”和“日”为计量单位供给住宿服务的场所。包含但不限于网约房、日租房、短租房、网租房、民宿、客栈、自助公寓、酒店式公寓等住宿职业新业态。

  二、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约房住宿职业实施治安处理。

  三、运营网约房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对运营网约房的房子有合法的运用权;

  2.获得商场监管部分颁布的营业执照;

  3.房子修建及运营场所设备契合修建、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要求;

  4.树立旅客挂号、财政保管、安全巡查、消防监管、嫌疑陈述等各项安全处理准则;

  5.装置并运用“旅馆业治安处理信息系统”或许“民易住”手机App;

  6.在网约房收支口、首要通道等部位装置并运用视频监控设备,视频资料留存30日以上。

  四、网约房运营业主应到属地派出所存案,提交下列书面资料:

  1.网约房存案挂号表;

  2.运营场所产权证明、租借证明等合法运用权证明;

  3.商场监管或行政批阅部分颁布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已装置“旅馆业治安处理信息系统”或许“民易住”手机App的有关证明;

  5.法定代表人及首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网约房房源方位、房子布局、消防设备、收支通道等状况阐明及平面图;

  7.树立旅客挂号、财政保管、安全巡查、嫌疑陈述等各项安全处理准则;

  8.已装置视频监控设备的有关资料。

  五、网约房运营者应当装置运用公安机关供给的“旅馆业治安处理信息系统”或许“民易住”手机App,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人证查验、挂号上传住宿人身份信息,触及未成年人的要严厉执行损害未成人强制陈述准则和未成年人入住“五有必要”规则。网约房运营者不得向无合法有用身份证明的人供给住宿服务。

  六、网约房住宿人员应当照实供给、挂号个人身份信息,恪守法律法规,恪守网约房安全处理准则,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网约房住宿人员应当运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处理网络预定和入住挂号,不得冒用别人身份证件;

  2.网约房住宿人员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许转让床位;

  3.网约房住宿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网约房住宿场所;

  4.网约房住宿人员应当合作网约房运营者进行人证核验作业。

  七、关于网约房房源合法、会集且具有必定数量规划、具有设置挂号前台条件契合旅馆业开办条件的,按照旅馆业进行处理,需到地点县(市、区)公安(分)局处理相关答应手续,经核对合格后,核发《特种职业运营答应证》并装置旅馆业治安处理信息系统后方可运营。

  八、关于网约房房源合法,但数量单一或较少、地址涣散、不适宜设置挂号前台会集处理的网约房,实施存案处理,按照此布告的规则,到属地派出所存案,并装置“民易住”手机App进行实名挂号,经核对合格并获得公安机关“运营网约房存案证明”后方可运营。

  九、对不按规则存案挂号或不契合运营条件私行运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则予以处分;对无法到达运营条件的,要及时转为租借房子或用作其他用处;对拒不歇业、转型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并致函电商渠道作出下架处理。

  十、网约房运营者和相关人员存在不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有必要”规则的,依法予以处分;对拒不改正或形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则予以处分。

  十一、网约房运营者未按规则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许对身份不明、回绝身份查验的客户供给服务的,经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则予以处分。

  十二、网约房渠道运营者应当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严厉对网约房进行注册审阅,照实核验网约房信息、网约房运营者信息、网约房订单信息,不得违反本布告规则,产生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十三、本布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来历:“聊城公安”微信大众号

修改:李明 校正:苏永乐 审阅: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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